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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工学院师德考核十项负面清单

校内来源:工学院    校外来源:     作者:党院办     时间:2024-03-18

一、违反政治纪律问题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妄议党的大政方针,发表与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一致的错误言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史、国史、军史;

2.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网络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编造、散布政治谣言或其他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二、违反廉洁从教问题

3.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参加由学生及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利用家长资源谋取个人私利或不当利益;

4.违规使用科研学科相关经费;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读物、学具教具、生活用品、商业保险等获取回扣;在购买办公设备、学生校服、教学装备等物资采购中收受回扣;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取酬行为;

三、违反生活纪律问题

5.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四、侵害学生权益问题

6.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等行为;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私自截留、挪用学生各类补助、劳务费等;

五、违反法律法规问题

7.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嫖娼等色情活动;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活动;

六、违反学术诚信问题

8.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职务(职称)晋升、评优评先中伪造、篡改学术经历、学术能力、学术成果;在科研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9.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论文或论著一稿多投或重复发表;

10.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甚至虚假评价;对学术批评者进行压制、打击、报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他人研究活动。

工学院党总支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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