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修订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以及和杭师大组〔2020〕11号《杭州师范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特制定工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入党申请书的受理
(一)递交入党申请
年满18周岁的青年学生可自愿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同时递交入党申请人个人事项报告表。
(二)入党申请书审查
党支部对接收的入党申请书和入党申请人个人事项报告表进行审查,1个月内派两名正式党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记录。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与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具体要求详见《工学院团员入党推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团字〔2023〕1号)。
每年3月、10月各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确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派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培养,每半年进行一次谈话,填写培养教育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向联系人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每三个月至少提交一篇思想汇报。
2.参加党校学习。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3.自主学习实践。入党积极分子应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活动,提升自身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与考察
(一)发展对象的确定
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可列入发展对象推荐范围,其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推荐为发展对象。
1.基本要求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信仰宗教;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的完成率不少于90%;遵守校纪校规,在重点考察期(发展前一学期)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②积极分子考察已满一年,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经常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一个季度不得少于1篇;
③本科学生基本素质达到优秀、发展素质应达到良好及以上。大学一、二年级的学生,知识水平一般位列班级前50%;大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知识水平一般位列班级前60%;
④在重点考察期(发展前一学期)没有不及格科目;
⑤发展对象需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较强的服务意识,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学风建设、校园文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在群众中影响力较大。团结同学,和同学相处融洽;
⑥有突出表现的,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决定,可以优先发展。如在道德风尚、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等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事迹的,或在国家、省级各类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优先考虑,知识水平可适当放宽;
⑦在我校没有正式学籍、档案关系的学生,一般不列为发展对象。
2.突出表现
①学业表现:已读学期平均绩点排名在年级前15%,且每学期参加院、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和学习活动4次及以上;
②社会工作: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过干部,并获评校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③文体活动:在院团委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重要比赛中获二等奖或校团委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文化、体育、艺术等重要比赛中获三等及以上奖项不少于两次;
④学科创新: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竞赛、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论文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课题被校级及以上单位重点立项(限前3名合作者);
⑤发表文章:前一学期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报纸、杂志、书籍等刊物或知名的门户网站发表文章(不少于500字);已读学期在三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参见《杭州师范大学期刊定级标准》);
⑥公益实践:前两学期参加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80小时及以上;创业公司被工商部门注册;学生应征入伍的;
⑦文明守信:前一学期所在寝室无不合格记录,无违规电器使用记录,经学院卫生检查获得优秀次数达总检查次数的80%及以上或获得校"文明寝室"称号;曾有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修身等行为,受到学校表彰。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过程
1.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参加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答辩的申请。
2.由党支部书记、支委、入党联系人、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答辩小组,召开支部大会。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小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点评,要保证客观公正,必须指出候选人的缺点与不足。答辩小组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3.党支部将有得票顺序的学生名单,告知该生所在年级的辅导员以及班主任,征求其意见。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院党总支,确定公示名单。
4.学院党总支对各支部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和建议,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发展对象名单有异议,学院党总支将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确定发展名单。
党员发展时间分别是每年5月和11月。
(三)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在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也可以由其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正式党员担任。
1.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支部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2.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二级单位分党校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并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取得相应结业证书。未经培训和没有取得校党校颁发的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审查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院党委(党总支)预审,组织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有表决权的到会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
支部大会的程序是:(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7)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3.学院党委(党总支)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
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前,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做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党总支)汇报。
4.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学院党委(党总支)召开党委(党总支)会审批预备党员,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二)预备党员的考察与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情况如下:①在预备期内必修课有不及格科目的,延长半年预备期;②对不愿意承担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的;学习成绩明显下降,预备期内考试作弊;因违反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含警告)的,视其情节,延长一年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③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预备期满前,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5个工作日的转正公示;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一般应在预备期满的1个月内召开,如遇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月,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工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工学院党总支
2023年3月11日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012
传真:0571-28865012
院长信箱:hzsfdxgxy2022@126.com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