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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工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校内来源:工学院    校外来源:     作者:高芳     时间:2024-09-24

各班级:

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2〕60号文件)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因转专业降级至一年级的学生按一年级学生计,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一年的学生按一年级学生计。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班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班级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班级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具体是指: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成绩,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学院老师一作、学生二作)在四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或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省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的奖励。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或经省级选拔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比赛、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或展演中,获全国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全省前二名(或次高等次奖项),或经省级选拔参加重要综合性文艺节目录制。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个人荣誉,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7.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突出的情形。

8.符合申请条件,且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的主要成员(团队排名前5)、二等奖(或银奖)的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可评定为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评选办法

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根据学校分配至学院的名额,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定流程完成评审。

学院在学校划拨名额总量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各年级各专业总人数比例等情况,向各专业划拨名额,各专业根据分配名额数量,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在专业内的排名进行择优评选

当专业名额多余时,则优先考虑同年级其他专业;当本年级名额多余时,则可以跨年级参评竞争性名额;以上多余名额分配,根据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排名(N)/本专业总人数(M)*100的比值(N/M*100)的大小,优先考虑排名靠前的。

四、评选程序

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一)学校一般每年9月份左右发布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通知。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

(三)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小组负责组织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审定,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建议名单,报学校研究审定。获奖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奖金发放

(一)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由计划财务处打入学生银行卡。

(二)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能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部分外设奖助学金之间不能兼得(具体根据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六、评选进程

1.9月27日前,学生向所在班级递交《附件3: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填写规范要求见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样表及填写说明》;

2.9月28-30日,学院进行审核并公示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10月10日后,学生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上进行申请。

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学生登录账号:学生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学生身份证号加上Ntt@8819。

七、材料报送

请各班班长于9月27日前,将《附件3: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附件4: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稿发送到工学院学工办邮箱hznugxyxgb@163.com。

联系人:高老师 28865391

       学生会学生事务中心 杨晓莹 魏欣瑶


       

       附件1:工学院2023-2024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样表及填写说明

       附件3: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2024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杭州师范大学学院

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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